代孕是商业买卖还是公益互助?
女艺人郑爽代孕的新闻昨天刷爆全网,目前双方正在离婚,两个孩子是分别通过两个美国的代孕母亲所生。另外,张恒方面提供的录音显示郑爽曾透露出放弃孩子监护权的意愿。
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但是跨境代孕是合法的,有数据显示美国代孕产业中九成夫妇都来自中国。
我就目前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国熙,他发表的论文就包括冻卵和代孕等。
当地时间2010年10月1日,印度阿南德(Anand)市的阿肯夏代孕诊所(Akanksha Infertility Clinic)里的一位代孕妈妈。人民视觉 资料图
郑爽和张恒的纠纷反映出现实中的问题吗?
跨境代孕中的亲子确认就是在实务中经常出现的难题。
以跨境美国为例,当事人多是偏好在一个孕母子宫里放两个胚胎,而不是选择分别代孕。郑爽之所以选择两个州,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孕母有一定的偏好,这样花费也会比较高。
如果代孕者已经怀胎7个月了,同时孩子的基因父母在闹离婚,对孩子有堕胎和弃养的想法,这个在美国和中国是不是都是违法行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确实出现了很多这样的纠纷。例如寻求代孕时委托夫妇情感上没有问题,但后来出现了变故,但孩子是双方父母精、卵结合的一个共同体,其后续亲子确认就难免发生纠纷。
原则上这类事项要尊重当时人之间协议。但当孩子已经分娩到7个月的情况下,无论中美,孩子的生命都不是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的。
没有违法?但是有违道德的?
这个事件中,公众朴素的情感上会谴责女性怎么会狠心不想要“自己的孩子”。从我的调研来看,代孕过程当中即便你出了卵子,但与自然分娩相比,跟孩子的情感连接是比较孱弱的。
像他们的情况,孩子的归属应该怎么划分?
其抚养权要在离婚过程中得到明确的界定,特别是现在孩子还比较小,子女利益最大化这一国际根本性共识原则要得以贯彻,孩子的基本权益及生活条件一定要有所保障。
以加州为例,一般实施代孕6个月前,孕母就会签订协议,确定生完这个孩子后不参与争夺孩子抚养权。代母要做心理建设,要时刻告诉自己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只是别人的胚胎,放到自己的子宫里面长大。从实践来看,代母最后不放弃抚养权的案例历史上多次出现。
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但为什么跨境代孕又是合法的,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国内当下主流观点认为,代孕有违家庭伦理善良风俗,甚至认为它是践踏妇女尊严,伤害公共利益。很多法学家也有清晰的表态,认为代孕伤害了我国老百姓朴素的家庭观念。
调研过程中我发现,从孕母及民众的观感上来看,针对代孕这一行为存在根本上的不同。美国的孕母会认为是帮助别人实现了理想,甚至是带有公益光环的行为。而中国孕母甚至是捐卵者,都会觉得或多或少这是不光彩的事项,当然这与一国的法律环境也是相关的。
在美国做代孕的花费大概是多少?你对这个流程是很熟悉的,大概介绍一下这个流程里面会涉及到哪些机构公司、人员、金额?
做孕母最基本的一个原则就是要有过生育经验,要能保证你的身体能够顺利的自然分娩,有一套完整的筛选标准。
现有国内出现跨境代孕的大多数都是35岁到50岁之间的夫妇。二胎政策放开了,很多人想儿女双全。但女方的卵子到一定年龄可能就有所瑕疵,所以代孕也分他卵代孕和自卵代孕。4、50岁的时候经济条件又比较好,往往就会进行跨境代孕。
以跨境美国加州为例,花费是120万到150万之间。这个也要取决于你对代母的选择,是不是自卵,以及选择什么样的中介公司。
费用包括前期的精、卵结合形成胚胎,植入到代孕母亲体内,一直到分娩结束,最后把这个孩子交到你手上的医疗费用,及孕母的酬劳补偿,当然也包括跨境代孕的医疗咨询中介的利润。
这个过程中是不是也不鼓励提供卵子的基因母亲和代孕母亲见面?
如果是自卵代孕的话,不仅会见面,前期妈妈会去挑选代母,比如询问她的饮食情况?平时有没有抽烟喝酒?
有的家庭甚至还会关注她的教育背景怎么样?这个作为中介机构,也要承担一部分查实孕母资料的职责。如果比较负责任的代孕中介,会找私人侦探去查一下孕母有没有卖淫、吸毒等不良记录。
有说法是代母往往是比较底层的女性。这个产业里面存在严重的剥削。
如果说是中国委托夫妇的话,会对人种有清晰的偏好的。中国人会优先选择白人或拉丁裔的移民,一般情况不会选择黑人。
从社会阶层上来看,孕母多是普通的白领或者蓝领,月收入一般情况是2000到3000美金这样的一个区间,孕母是需要这笔钱去改善她的生活的。
在英美等国家代孕是怎样一步步走向合法化的?
是经过判例、不断的实践逐步推进的。
关于代孕为什么要禁止,其实有几种比较主流的说法。第一个认为代孕增加了一种富人对穷人剥削的方式,让穷人用自己的子宫去帮助有钱人完成生育,会加大对女性的剥削。
其二同性恋原来不能结婚,代孕是跟性少数群体的权益有关联的。
有一个理念,代孕在欧美更被鼓励成为一种公益上的互助,支付的代孕费用不愿意被看作是一种商业上的酬劳,取而代之的则是看作为一种补偿性费用。
有声音呼吁中国的代孕能够尽快入刑,让买方和卖方的中介公司都受到惩罚。你觉得未来的趋势会是什么?
从一个立法者的角度来看,制定法律,或者说去评价一个社会伦理事件,是要去听从民众的呼声,这也是我国开门立法的实际需要,但是也要注重严谨、封闭的学术集思论辩。
我会认为代孕中介机构不合法,以现有的情况会出现很多问题。就像印度,一度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认为代孕其实比贩毒还赚钱。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在代孕的过程当中,中介机构可以附着很大的灰色利益。
通过郑爽这个事件,应该认识到对当事人的基本的权益要有一个保护,不论是对子女还是委托父母,又或者是孕母。
至于未来大家选择不选择代孕,当下来看,在我国的意识形态里面,还不能给予一个特别清晰的界定。
在学界讨论代孕问题,关心的本质性问题是什么?
是科技应用与社会伦理的关系问题。现有婚姻体系面临着动荡。传统意义上认为婚姻要一男一女,然后基本维持夫妻间的忠诚,同时大多以生育为目的。而现在很多夫妻选择不生育,或者同居生育,甚至代孕。
婚姻关系流变就一定出现很多切实的法律技术问题。尤其是财产权、抚养权这些技术性的构建。
王芊霓 王一凡/采写
王一凡 /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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